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只能享受一个吗?
温州律师
2025-03-27
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。依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已参保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,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。冲突享受,只能选一。法律依据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八条,对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规定明确,两者不可兼得,享受生育津贴则不再享受产假工资。未及时申领生育津贴,用人单位需继续支付产假工资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:1.已参保的情况下,应直接申领生育津贴,操作流程为向社保部门提交所需材料。2.未参保的情况下,需与单位沟通,要求继续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,并确保工资按时发放。3.若单位拒绝支付产假工资,可依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向劳动部门投诉,维护自身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,常见方式为确认参保情况并选择享受其一。若已参保,则申请生育津贴;若未参保,则要求单位支付产假工资。选择时,需根据自身参保状态及单位规定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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